关于做好在校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5日  

关于做好在校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和总政干部部《2010年从普通高等开云官方app下载站_开云(中国)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计划》要求,2010年度计划从我校2009级普通大学生中选拔国防生25名。为确保将品学兼优、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同学选拔到国防生队伍中来,高标准完成在校选拔国防生工作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专业及范围:从2009级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中选拔25名国防生,主要在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四个专业中选拔。

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3、学习勤奋刻苦,自觉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形象气质和身心素质;

5、年龄不超过21周岁(截止10年8月31日);

三、国防生的选拔程序:按照个人申请,院(系)推荐,经国防教育学院(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初选,军区考核组考核程序进行。经考核合格并经上级批准的学生,由选培办、开云官方app下载站_开云(中国)、个人三方签订《国防生协议书》,并调整到相应专业学习。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报名起止日期:3月25日—3月26日,由各院系统一组织,。报名时须填写一份《在校选拔国防生报名登记表》、准备一份入学后的学习成绩单、奖惩复印件、学生干部相关证明及院系鉴定。26日下班前,各学院将报名参加国防生选拔学生资料送选培办(西校区行政楼11楼1102室)。

五、毕业后的分配去向及待遇:国防生毕业经考核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后,由沈阳军区依据需求计划分配到军区所属基层部队工作,即为部队军官。本科生授中尉军衔,享受副连职待遇。毕业时,经部队批准可报考军队院校或有驻高校选培办的地方高校研究生,但所学专业应符合部队需要。

附:《在校选拔国防生报名登记表》(见OA系统)

联 系 人:田野 鲍捷

联系电话:85711449

开云官方app下载站_开云(中国)国防教育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开云官方app下载站_开云(中国)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 关于征集开云官方app下载站_开云(中国)组建10周年暨办学60年史料的通知
下一条: 校工会关于创建节约型校园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倡议书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信息分享